上月中網上瘋傳一段短片,一名黑衫男子駕電動單車在觀塘茶果嶺道轉鯉魚門道行駛期間,被一部已打燈轉線的士「嚇窒」,黑衫男竟落車打開的士車門,發難毆打的士司機後駕車逃去。警方稍後接獲司機報案,經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成功鎖定黑衫男身份,在事隔近月於昨日(10日)上午以「駕駛未獲發牌照的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不小心駕駛」、「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的罪名,在觀塘區拘捕一名28歲報稱無業、有黑社會背景的本地男子。
當日網上片段顯示黑衣男犯案過程:
觀塘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鄧智成督察講述案情時表示,今年6月中旬,警方接獲一名市民的網上報案。受害人表示他在6月14日下午6時左右,駕駛的士沿茶果嶺道左三線切入左二線往鯉魚門道方向行駛。其間發現他所駕駛的的士大約十米後方,有一名本地男子在未有佩戴頭盔的情況下,駕駛電動單車在茶果嶺道左二線行駛。
的士切線期間,該名本地男子突然橫過單白線切入最左線後停車。該名男子懷疑不滿受害人的駕駛態度,突然打開的士車門,與受害人發生爭執。爭執期間,該名男子徒手襲擊報案人,隨後駕駛電動單車往觀塘道方向逃走離開現場。
警方接獲報案後,觀塘反三合會行動組立即展開調查,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成功鎖定涉案男子身份,最終於昨日(10日)上午以「駕駛未獲發牌照的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不小心駕駛」、「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的罪名在觀塘區拘捕一名28歲報稱無業的本地男子。據悉,被捕男子有黑社會背景。目前該名男子已獲准保釋侯查,並需於8月向警方報到。
今次事件中,被捕人在沒有持有有效的電單車駕駛執照的情況下,在傍晚繁忙時間,駕駛未領牌的電動單車在主要幹道上左穿右插。更甚的是在馬路中間同其他守法的道路使用者發生爭執,打開車門襲擊司機,行為實在令人髮指。
警方為此作出呼籲,首先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任何由機械驅動車輛都需要領牌。在香港路面上使用電動單車、電動滑板車、平行車,俗稱風火輪的電動單輪車等,該類電動可移動工具屬違法行為,因為上述電動可移動工具暫時在香港不會獲得登記及發牌。
第二,任何人在路上未領有駕駛執照的情況下,駕駛車輛即屬違法。即使車輛已經在運輸處登記,但是駕駛者在沒有駕駛執照下行駛,有機會導致保險失效。後果極為嚴重。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任何人在道路上駕駛未登記和無牌照的電動可移動工具,都是違法行為,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
第三,警方提醒市民切勿在任何道路, 包括行人路上,罔顧其他道路使用者風馳電掣,左穿右插行駛。因為這種不負責任行為有機會對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不必要危險,及有機會干犯 「不小心駕駛」和「在行人路上策騎單車」等罪名。
最後,根據《道路使用者守則》建議,市民如果在道路上策騎單車,務必要做足安全措施包括佩戴頭盔,在道路上靠左行駛,安裝前後車燈等安全措施。保障自己及他人的安全。
事實上,當日該段網片上載後,不少網民認為電動單車友聲大夾惡,力撐的士司機無錯。有網民認為「的士已經好早打燈,過咗線無車先出,你架唔合法車仔唔見到人打燈嘅咩?唔識睇就揸咩出街,仲要惡人正一PK」、又有網民表示「玩電車已經PK,唔好同我講俾DC(的士)迫到CUT單白,大把空間,舞唔掂架電車就唔好玩啦,仲要拉人車門,已經夠做普通襲擊罪,DC過線完全冇問題,呢鑊我撐DC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