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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小隊等人涉串謀在2019年12月8日遊行中設置炸彈案第52天審訊。被告李家田續接受控方盤問,他表示遭受警方武力對待後,代表律師在案件提堂時為他作出投訴,但李沒有拍攝傷勢和前往驗傷;控方關注為何李選擇以「reinforce Jr.」作Telegram用戶名,李稱是高達動畫中用於打杖的戰艦,控方追問「打咩㗎?」、「係咪政府㗎?」,李指「佢係幫助國家嘅」 、打外敵,並指喜歡高達動畫反戰概念。

李家田在控方盤問下,確認自己不足3個月大時被家人安排進行天主教領洗,本年5月才領取領洗證明作個人背景之用,控方質疑李沒有領聖體, 李同意並稱因為沒有上主日學,控方問李有否對外宣稱為天主教徒,李指有,但在法庭外從沒有用聖經宣誓過。

李家田:相信法庭可畀公義我!

李家田指2020年6月11日被捕時遭受武力對待後,一直感到害怕,「唔知對我有咩待遇」或母親受影響,控方指李被捕後,其母離港直至過世,控方又問李「驚到幾時?」,李回答時至今天仍感到害怕,控方指懲教署與警務處是分開的,李擔心庭上講述警方如何毆打他,日後會有「報復性待遇」,法官張慧玲關注為何李害怕但還在法庭上道出,李指「我要俾所有人知道警察係點做嘢,同埋相信法庭可以俾公義我!」。

女被告劉佩凝。資料圖片
女被告劉佩凝。資料圖片

控方指李家田被捕後首次上庭時沒有作出對警方的投訴,第二次則由律師代表提出腰間有瘀傷,要求到醫院驗傷,但根據警員記事冊紀錄,李沒有拍攝傷勢和前往驗傷,李同意並指返回由警察看管的法庭羈留室後,警員說「你洗唔洗影相?唔洗啦,你返到懲教署先啦」,因此他沒有影傷勢。

李家田稱約與屠龍小隊參與10次示威遊行,但自己沒有堵路、進行破壞等,只是觀察情況,另有一半行動沒有出席,又曾沒有理會屠龍小隊指示,自行進入理大,控方質疑,黃振強(控方指是屠龍小隊隊長)容許李作出上述行為,李取資助時黃更是有求必應?李確定,控方問成員有否埋怨李,李指可能成員在行動中「認我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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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用戶名reinforce Jr.取自高達動畫

控方關注李家田telegram用戶名「I am reinforce Jr.」是根據甚麼典故,李稱是高達動畫,「reinforce Jr.」是用於打杖的戰艦,控方追問「打咩㗎?」,李指是打外敵,控方又問「係咪政府㗎?」,李回答「佢係幫助國家嘅」。李家田稱不清楚張銘裕、黃振強分別使用「小熊維尼」和「healer」作用戶名的原因。

由於李家田代表大律師身體不適,今提早休庭,下周一續審。

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及許湛榮同被控一項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6男另被控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他們再被控一項串謀謀殺罪;李家田另被控一項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女被告劉佩凝則被控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

案件編號:HCCC164/2022、HCCC255/2023
法庭記者:蘇芷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