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5名前職員涉嫌透過傀儡保險代理以及虛假資料作投保申請,詐騙公司佣金及其他款項合共425萬元,其中三名傀儡保險代理亦被控涉嫌處理相關犯罪得益逾230萬元。涉案5名前職員今遭廉署分兩案起訴欺詐、洗黑錢等罪。兩案均安排本周五(1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稍後再轉介區域法院處理。
首案4名被告為周銳坤,34歲,中國太平人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中國太平)前助理分組經理,被控18項欺詐罪名。同案被告蔡霈珈,32歲;鄭喬心,32歲;及薛兆衡,30歲,均為中國太平前業務經理,3人各被控1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名。
廉署指,周銳坤於案發時是中國太平助理分組經理,亦是蔡霈珈、鄭喬心、薛兆衡及另一名保險代理人的上線經理。中國太平要求保險代理人親自與客戶會面,向客戶解釋保單的條款,亦禁止保險代理人就投保人及保單經辦代理人等內容提供虛假資料。中國太平在保單申請獲批及收妥保費後,會向經辦保單的保險代理人發放佣金及其他款項。
本案控罪於2021年2月至2022年10月期間發生。18項欺詐罪指周銳坤涉嫌欺詐中國太平,不誠實地訛稱另外3名被告及另1名保險代理人是該18份保單的經辦代理人,以及致使中國太平承保及簽發該等保單,並就其發放佣金及其他款項。
廉署調查發現,中國太平就上述18份保單,向3名被告及該名保險代理人支付佣金及其他款項共約360萬元,周銳坤從中接受大部份款項。
餘下3項控罪分別指蔡霈珈、鄭喬心及薛兆衡,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各人持有的3個銀行戶口中3筆合共逾230萬元的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些款項。
在另一宗案件被告李瀚賢,28歲,中國太平前保險代理,被起訴兩項欺詐罪名;次被告周銳坤則被控1項偽造罪名。
中國太平於2021年7月,接獲兩份聲稱由一名客戶申請的保單,該些保單由李瀚賢售出。李瀚賢涉嫌向中國太平訛稱該等投保申請由有關客戶提出,導致中國太平批准申請並發放佣金及其他款項共逾65萬元。廉署調查發現,涉案客戶並沒有提出上述投保申請,亦沒有繳付相關保費。
另外,周銳坤涉嫌於一份保單轉讓文件中,假冒客戶及有關人士簽署,誘使中國太平相信申請是由客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