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今日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第4條,為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餘下階段發展張貼第二批收回土地公告,收回24幅私人土地,涉及總面積約12.81萬方呎;當中包括嘉里持有的古洞北第23區項目,鄰近河上鄉排峰路,則未有在限期前接受換地建議書,該用地將會被政府收回。

上述收回24幅私人土地,分別涉及1宗在「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下成功完成原址換地申請,需由政府收回少量第三方土地以在補地價後交予換地申請人作整全發展。以及另一宗未能完成的原址換地申請而需收回有關土地以讓政府進行工程。

而上述24幅私人土地將於公告張貼後3個月、即今年10月19日復歸政府所有。政府會在土地復歸政府後,向相關土地業權人發放特惠土地補償。

成功完成原址換地個案為新地粉嶺北第10區項目,鄰近上水天平山村和梧桐河,屬非工業用地地帶,地盤面積約10.65萬方呎,涉及可建總樓面約38.98萬方呎。當時地政總署指,涉及土地面積約一公頃(部分為第三方土地),申請人採用傳統方式進行補地價,項目落成後預計可提供約400個房屋單位。

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餘下階段發展首批收回土地公告於今年1月張貼,涉及109公頃土地,這些土地已於4月月12日復歸政府,並陸續由第三季起交予土木工程拓展署進行地盤平整和基礎設施工程(包括道路、排水系統、污水系統、水管、環境美化工程、斜坡工程和機電工程等)。全面發展後,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將提供約8.62萬個住宅單位,可容納約22.7萬人,並為經濟活動提供約1372.4萬方呎總樓面,創造約5.3萬個就業機會。

相關文章:

洪水橋換地趨活躍 政府接納5宗申請處理 業界:純商業發展不合時宜 倡40%改劃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