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自閉症男學生在2023年10月於金鐘政府總部外以刀刺傷男保安,造成對方手部受傷。男學生今早在區域法院承認1項有意圖傷人罪,辯方求情指被告與父母吵架後不開心才到金鐘施襲。暫委法官鄭明斌將案件押後至8月2日,並索閱被告的感化令報告才作判刑,期間被告繼續還柙看管。

案情指,被告梁凱華於2023年10月4號於政府總部2樓保安亭外,先手持11厘米長水果刀行近保安員周堅利,但周被保安員劉志偉推開。其後被告用刀刺傷劉,劉的左前臂、拇指及左中指等部位有擦傷流血。最終兩個保安員及兩個途人合力制服被告。梁凱華被捕後,拒絕解釋施襲原因。

辯方求情時呈上事主照片,比對到庭被告父親相貌,解釋被告施襲前一晚與父母吵架感到不開心,所以在家中廚房取生果刀到政總外尋找與父親外表相似的保安員發洩。辯方續指,雖然施襲地點及時間敏感,但案件與政治無關。

案件編號:DCCC171/2024

法庭記者:鄺靜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