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發佈對美國進口丙酸反傾銷調查的最終裁定公告,決定自7月21日起5年內,對美國進口丙酸徵收反傾銷稅43.5%。

商務部的調查指,美國進口丙酸存在傾銷,國內丙酸產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根據《反傾銷條例》規定,商務部提出徵收反傾銷稅建議,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作出決定,若對決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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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4月20日起,進口業者在進口原產於美國的丙酸時,應依據初裁決定的保證金比率,向中國海關提供相應保證金。對美國公司徵收的保證金比率為43.5%。

丙酸是重要精細化工產品和有機合成原料,主要用於生產防腐劑、防黴劑、除草劑、醫藥中間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