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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人員聯同港島總區警察機動部隊人員,昨(19日)開始一連兩日,凌晨在區內展開打擊醉駕、藥駕與其他罪惡行動,針對與車輛使用有關的罪案。

警方凌晨在區內展開打擊醉駕、藥駕與其他罪惡行動。
警方凌晨在區內展開打擊醉駕、藥駕與其他罪惡行動。
警方共截查183輛車。
警方共截查183輛車。
警設路障截車。
警設路障截車。

行動中,人員於多區設置路障截查可疑車輛,並巡查區內罪惡黑點,共截查183部車。人員亦拘捕7名本地男子及1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30至64歲,分別涉嫌「酒後駕駛」、「駕駛未獲發牌車輛」、「持過期駕駛執照駕駛」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其中一名58歲本地男子亦為「被通緝人士」。

另外,人員發現一輛私家車懷疑曾被非法改裝,涉嫌違反《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該車輛現被拖至汽車扣留中心待進一步檢驗。 人員亦向另外兩輛私家車發出「欠妥車輛報告」。   

警方提醒巿民,酒後及藥後駕駛危害自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根據香港法例「酒後駕駛」及「藥後駕駛」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三年、罰款二萬五千元,並分别須停牌三年及五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