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男警員去年6月向3間財務公司借貸時,涉提供虛假資料,隠瞞財政狀況,其後獲批總值105萬港元貸款,涉案警員被控3項欺詐罪。案件今再於東區法院提訊,被告否認控罪。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排期至9月16日審訊,被告繼續保釋。
被告廖健良被控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3日期間,在香港向眾安銀行有限公司、歐力士財務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安信信貸有限公司作出個人貸款申請時,虛假地向以上3間公司提供聲稱完整及準確的內容及個人資料,意圖詐騙而誘使職員批准貸款申請及批出總值105萬港元貸款予被告,而導致被告獲得利益或導致以上3間公司蒙受不利。
案件編號:ESCC2946/2023
法庭記者:鄺靜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