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歲父親由2023年7月中旬至9月期間,在黃大仙東頭邨住所等地數次虐打12歲兒子,包括用電話數據線抽打、掌摑及扯頭髮等。涉案父親被控4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獲准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須自簽2000元、守行為3年及支付300元堂費。

男被告MKJ,今承認案情指,於2023年7月中旬,他在住所內用數據線抽打其兒子,及在同月某日於東頭邨一個自修室外掌摑其兒子;至同月底,被告再次因為兒子「駁嘴」而使用數據線抽打他。同年9月,男被告另曾拉扯兒子的頭髮及推撞他。

被告兒子事後向社工揭發事件,其身上多處有傷,包括左右大腿紅腫、嘴角有血痕、背部紅腫及頭部觸痛等。

案件編號:KCCC745/ 2024
法庭記者:王仁昌 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