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歲食環署外判清潔服務承辦商合約經理,主責監督管工及清潔工人、處理招聘及僱傭合約事宜時,兩年間涉訛稱公司以散工形式聘請3名清潔工,錯誤計算3人的薪金,要求3人歸還共逾3.8萬元的部分薪金,私吞款項並沒有退還給公司。他被控3項欺詐罪,案件今於觀塘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9月6日再訊,以待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期間被告繼續獲准保釋外出候訊。

被告蔡偉康報稱為清潔監督,他案發時為耀發環境服務有限公司(耀發)前合約經理。蔡被控三項欺詐罪名,控罪指,蔡偉康於2020年8月至2022年7月期間,在香港藉作欺騙,即向杜靄昭、周結蘭、吳國基,偽稱耀發環境服務有限公司錯誤計算三人的工資,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該三人分別將其部分工資共約港幣32,792元、1,429元、3,892元退還予蔡偉康,而導致蔡偉康獲得利益,或三人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案件編號:KTCC1443/2024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