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內地雜工去年2月下旬來港後,串謀他人乘坐渡輪至南丫島偷取屬瀕危植物的土沉香,兩人今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盜竊罪。案情指,被告透過微訊聯絡同黨一起犯案,更稱「能賣個20萬就好了」、「多人也沒關係,主要是貨要靚點」。控方指土沉香盜竊罪行在香港具普遍性,要求法庭加刑。暫委法官周燕珠押後案件至8月19日處理加刑申請,期間兩被告還柙。
南丫島土沉香樹被非法砍伐情況嚴重。
被告41歲欧亚维及31歲郑德伙,承認於2023年2月28日至3月2日期間與其他人串謀偷竊土沉香。
案情指,去年2月20日早上,漁護署職員發現在南丫島模達新村15號附近一棵沉香樹被切割,兩個切口的大小約為10乘20厘米及20乘20厘米。漁護署翻查附近移動偵測攝影機,發現4名男子當日凌晨1時半切割該沉香樹。翌日早上,漁護署職員在南丫島模達新村再發現另一棵沉香樹被切割,遂報警處理。
同年2月28日,南丫島模達新村有住宅閉路電視拍攝到3名身份不詳男子當晚走過;亦有居民在南丫島渡輪拍下了欧和另一男子的照片。兩日後,兩人在中環渡輪碼頭被拘捕,警方翌日又在沙田拘捕郑。
兩名被告在警誡錄影會面均表示自己是來港觀光。惟警方檢驗郑的手機及擷取微訊記錄,發現有人在2月28日傳錄音訊息問郑「還有甚麼貨偷嗎?」,郑則回覆「有啊,剛過到,晚點準備開工」;郑在3月1日又向人表示「你自己開車上也行,我兩個人跟你一起……能賣個20萬就好了」、「多人也沒關係,主要是貨要靚點」。專家亦在欧的鞋上,發現沉香木屑。
案件編號:DCCC906/2023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