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律師公會與浙江省律師協會(27日)在浙江杭州簽署涉外律師人才培養項目合作意向備忘錄,公會主席杜淦堃指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應善用中英雙語及普通法制度優勢,為國家培訓涉外法律人才,推動法治建設。
雙方將合作培訓涉外律師人才
杜淦堃與浙江省律師協會會長沈田丰在浙江省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徐曉波,以及特區政府駐浙江聯絡處主任劉銘德見證下簽署合作意向備忘錄,雙方將合作培訓涉外律師人才。
資深大律師許偉強在會上分析中港兩地仲裁程序的異同。
杜淦堃致辭時感謝浙江省司法廳支持計劃,提到內地對涉外民商事法律服務需求增加,涉外法律人才的培訓尤其重要,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擁有中英雙語及普通法制度優勢,公會將向內地年輕律師安排課程、分享經驗,深化兩地交流,並為法治建設作出貢獻。
杜淦堃又率領代表團出席簽約儀式暨國際仲裁實務分享會,成員包括公會內地事務常委會聯席主席許偉強、執委會委員何淑瑛,以及內地事務常委會委員康亞男。
許偉強在分享會上講解國際商事仲裁的最新實踐與發展觀察,分析近年多宗案例,並比較中港兩地仲裁程序的異同。何淑瑛亦分析國際商事仲裁涉及中國企業的案例,康亞男則分享內地企業與涉外律師參與國際商事仲裁的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