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未成年女孩慘遭父親性侵,為何無故寫親筆信,向檢察機關替父親求情?

《法治日報》報道,上周五(26日),遼寧省瀋陽于洪區人民檢察院透露,一宗未成年人被性侵害案件的辦理過程。

今年12歲小花(化名)在6歲時,爸爸和媽媽離婚了,媽媽從此失去聯絡,爸爸組建新的家庭,小花和嫲嫲一起生活,偶爾爸爸會把小花接到自己家中。

2023年8月開始,爸爸多次性侵了自己的親生女兒。小花鼓起勇氣告知學校德育老師﹐在老師鼓勵下,小花報了警。

2023年11月,小花爸爸因涉嫌強姦罪被逮捕。小花嫲嫲為幫兒子減輕處罰,多次要求小花親筆書寫諒解書,並多次到檢察機關要求見檢察長、辦案檢察官,想通過孩子博得同情,為兒子開脫。

檢察官擔憂如果不及時引導和教育,小花未來的道路將會充滿艱辛和坎坷。檢察官決定幫助小花找到母親。因多年失去聯絡,小花爸爸和嫲嫲都不知媽媽的去向,在公安機關、民政部門多方調查,終於找到了小花親生母親的聯絡方式。對方已去另一個城市生活,組建新的家庭。

檢察官先個別與小花媽媽和小花溝通,在不懈努力下,小花終回終於來到母親身邊。之後再安排小花母親取得監護權,和轉學安排,讓小花在媽媽的陪伴下健康快樂的學習和生活。

2024年4月,小花爸爸被法院依法判處12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