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歲父親涉在九龍塘住所教12歲兒子做功課時,對他施以責罵及掌摑,導致他的左邊面頰出現紅腫。涉案父親被控一項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到苦楚或損害罪,今早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獲准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須自簽2000元、守行為3年及支付300元堂費;控罪撤銷。

男被告C.S.L.,報稱售貨員,被控一項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到苦楚或損害罪,控罪指被告今年5月中旬教兒子、即事主X做功課時,用右手掌摑X的面頰5下。

承認案情指,被告於2010與太太結婚,共同撫養X及10歲女兒,惟在2021年與太太關係變差而分居,被告與X一同居住九龍塘住所。於今年5月中,太太與X外出時,察覺X面頰紅腫,帶X前往伊利沙伯醫院治療後揭發案情,被告於案發後被捕。

被告承認案情後,余俊翔裁判官批准被告自簽2000元、守行為3年方式處理案件,同時下令被告須支付300元堂費。

案件編號:KCCC209/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