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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因盜竊罪還押大欖女子懲教所的49歲女子,在還柙當天晚上被當值懲教助理發現失去脈搏,送危院搶救後亡。死因裁判官周至偉今早於死因庭就其死展開研訊,懲教助理於庭上解釋,由於死者入懲教所前已有毒癮,故將她安置於懲教所內的病房中,以便24小時監察狀況。

死者為黃玉娜,1972年出生,生前曾吸食海洛因、冰、藍精靈及大麻逾20年,2021年6月11日凌晨在大欖女子懲教所失去脈搏,送至屯門醫院後死亡。本案死因裁判官為周至偉,陪審團由5名女士組成;案件有利害關係方懲教處由政府律師代表。

死者有毒癮故被安置於病房作24小時監察

一級懲教助理黃淑晶今作供,交代2021年6月10日死者還柙大欖女子懲教所,因知道死者有毒癮而安置於懲教所內的病房,以便24小時監察其狀況。陪審團今於庭上提問懲教職員將死者安置病房的原因,黃淑晶解釋「死者提及自己最後一次吸食毒品是6月8日,即進入懲教所前兩日」。

大欖女子懲教所懲教主任歐潔雯供稱,死者被出事時已獲進行心肺復蘇,惟搶救無果。陳極彰攝
大欖女子懲教所懲教主任歐潔雯供稱,死者被出事時已獲進行心肺復蘇,惟搶救無果。陳極彰攝

當值懲教助理潘惠芳作供,交代自己1998年取得護士資格,2011年起任職於大欖女子懲教所,2021年6月11日凌晨在死者病房當值,留意到死者戒毒時的反應較大。潘惠芳續指「我見佢有呼吸,情況無異常,觀察了1至2分鐘就離開了」。陪審團質疑案發夜晚燈光較暗,而且潘惠芳與死者相隔1米左右,如何肯定死者的狀況正常。

曾為死者做心肺復蘇搶救但無果

2018年起擔任大欖女子懲教所懲教主任歐潔雯供稱「懲教所內所有人都曾做過急救訓練,定期亦有培訓」,在案發時已即時為死者做心肺復蘇,惟搶救無果;另大欖涌消防署救護隊目陳嘉駿稱「6月11日凌晨3時左右接報,到達案發地時,死者已經沒有生命表徵和脈搏」。

屯門醫院急症室醫生張国雄亦交代,死者在到達急症室時,心臟監察器已沒有顯示心跳徵象。

法醫指解剖結果為死因不明

葵涌公眾殮房法醫莫嘉健作供,指在解剖時,從外部檢查未能顯示死者有掙扎的痕跡,亦沒有證據證明死者生前受過襲擊;另內部檢查發現死者的胃液及血液檢測有冰毒及嗎啡成分。但莫醫生供稱「長期服食毒品的人士會有耐藥性,因此他們服食同一劑量的毒品不一定與正常人有同樣效果」,莫醫生亦提及解剖結果是死因不明。

案件編號:CCDI-511/2021(DK)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