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自閉症男學生在2023年10月於金鐘政府總部外以刀刺傷男保安,使對方手部受傷。涉案男生早前承認1項有意圖傷人罪,辯方求情指被告與父親吵架後,到政總外尋找與父親樣貌相似的保安發洩。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明斌今判刑時,指被告已還柙9個多月,並接納被告報告正面及重犯機會甚微,判處被告感化12個月。
鄭官今判刑時,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梁凱華自小沉默內向,至2020年診斷出自閉症,其語言和社交能力差,思考非常「死板」,並有嚴重表達和語言障礙;被告犯案是因為任職保安的父親著他學好些英語,但這對被告而言是非常困難,被告心中不忿,卻難以解釋,最終不敢直接傷害父親的被告選擇尋找一名與父親相似的保安員發洩。
鄭官指,精神科醫生確認被告患自閉症,但入住精神病院對被告無幫助,建議被告定期覆診;感化官亦指,被告已充分反省及有悔意。考慮到整體案情和被告背景,鄭官接納報告內容,判處12個月感化。
案情指,被告於2023年10月4日於政府總部2樓保安亭外,先手持11厘米長水果刀行近保安員周堅利,但周被保安員劉志偉推開。其後被告用刀刺傷劉,劉的左前臂、拇指及左中指等部位有擦傷流血。最終兩個保安員及兩個途人合力制服被告。被告被捕後,拒絕解釋施襲原因。
案件編號:DCCC171/2024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