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分區7月27日接獲報案,指有兩名男童懷疑於凌晨時分潛入區內一學校企圖爆竊。葵涌分區特遣隊人員經連日追查及翻看大量附近一帶閉路電視後,昨日(8月1日)及今日(2日)分別於葵涌邨及大窩口邨拘捕一名16歲男童及一名15歲男童,涉嫌「爆竊」,並檢獲他們犯案時的衣著。兩名被捕男童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八隊跟進。
根據《盜竊罪條例》(香港法例第210章)第11條,「入屋犯法罪」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14年。
葵涌學校遭潛入企圖爆竊 警睇cctv拘2少年
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