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昨日(5日)下午突擊搜查兩個位於大埔富善街的單位,成功搗破兩個非法麻雀賭檔。行動中,兩單位內分別一名67歲姓王本地男負責人,涉嫌「經營賭博場所」被捕,另一名51歲姓唐本地女負責人涉嫌「經營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另外,該兩個單位內合共4名本地男子及8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34至71歲,亦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人員共檢獲四張電動麻雀枱、八副麻雀賭具、一批家具及五千四百七十元現金。
該名67歲姓王本地男負責人已被暫控一項「經營賭博場所」罪,另一51歲姓唐本地女負責人已被暫控一項「經營賭博場所」罪及一項「在賭博場所內賭博」罪,而其他男女亦已各被暫控一項「在賭博場所內賭博」罪,案件將於八月二十九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案件中另一名被捕本地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九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根據香港法例一百四十八章《賭博條例》,「經營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屬嚴重罪行,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七年,後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三萬元及監禁九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