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個月大男嬰2019年2月疑於油塘油翠苑一單位內昏迷,送院後不治,其42歲任職警員的父親事後被控一項虐兒罪,今於觀塘裁判法院否認控罪。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排期10月24日審訊,預計需時2天。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控方指,辯方對閉路電視影片及證人供詞沒爭議,而且同意大部份案情。蘇官問到男嬰的死因,控方回答稱正因法醫無法確認男嬰死因,故才以虐兒罪起訴被告。

辯方審訊時將傳召包括法醫等2名證人,而抗辯方向則是被告的行為是否構成疏忽。

被告蔣定邦報稱警員,已被停職,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控罪指,被告於2018年12月1日與2019年2月19日在鯉魚門道油翠苑漾美閣某室,身為超過16歲而對9個月大的兒童、即蔣天晴負有管養及照顧責任,而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蔣天晴,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蔣天睛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

案件編號:KTCC1219/2024
法庭記者:房伊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