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歲男廚師涉於去年3月起近1年之間,先後爆竊9間食肆和便利店,掠取總值逾17萬元現金及購物現金券,被控9項入屋犯法罪,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余俊翔押後案件至8月22日再提堂,被告不准保釋,還柙候訊。

被告劉嘉明報稱任職廚師,被控9項入屋犯法罪,首4罪指被告作為侵入者,於2023年3月16日進入屯門石排頭路偉昌工業中心地下D舖食得喜清湯腩粉麵偷竊5,000元;同年3月29日在屯門啟發徑城.點地下10號舖阿爺燒味偷竊4.8萬元;今年2月8日在長沙灣元州商場地下7-Eleven便利店企圖偷竊;同日在長沙灣青山道234號地下佳記美食盜竊5萬元。

餘下5罪指被告作為入侵者,於今年2月20日分別於旺角基隆街63號地下金雞港冰鮮雞零售專門店偷竊6,000元、在紅磡德民街36號地下新光燒味飯店偷竊2,000元,以及於深水埗福榮街100號地下滿香燒鵝皇偷竊4.5萬元;另於今年2月22日在深水埗福榮街110號地下譚仔三哥米線企圖偷竊;並在2月27日在葵涌梨木道112號地下7號舖家家樂素食偷竊12,942元、人民幣1,100元,及150港元購物現金券。

案件編號:KCCC557/2024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