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服裝製造公司前行政助理涉為僱主處理物業維修工程時偽造報價單及收據,半年間詐騙公司約48萬元,遭廉政公署控告9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 」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否認全部控罪。裁判官施祖堯將案押後至10月15日作審前覆核,被告原以5,000元現金擔保、不得離開香港,現新增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證人一項保釋條件。

被告莊萃君是Sterling and Grant Limited (SGL)一名董事的前行政助理。控方在庭上透露,會傳召12名控方證人,包括11名市民,以及一名廉署人員。

被告被控作為代理人,約於2020年7月15日至2021年1月11日在香港,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9份以東藝工程公司名義發出,關於裝修及改建工程等報價單和收據,而該等文件是對SGL有利害關係,及在要項上載有虛假、錯誤或欠妥的陳述,以及是她明知意圖用以誤導該SGL的;工程涉及中環兩個單位,報價單和收據金額為1,680元至12萬元不等。

案件編號:ESCC1826/2024
法庭記者:房伊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