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成立的「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將於本月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有政黨建議政府制訂劏房登記制度,以計分制度分階段取締劣質劏房。民建聯「告別劏房行動」召集人鄭泳舜今早(13日)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預計全港11萬個劏房中,目測兩至三成偏向不適合居住,希望當局盡快取締「棺材房」、「樹窿房」,然後再處理其他。
他坦言,很多人說明希望一次過取締或處理所有劏房,但始終要分階段處理,以平衡各方的利益,故此提出計分制,按劏房的劣質情況定分,包括如存在消防隱患、廚廁共用、地方太細等,應盡快被處理,同時進行登記制,如有單位未能滿足要求,可於一年內改善,否則都要被取締,以令政策有推進的時間表。
。民建聯「告別劏房行動」召集人鄭泳舜今早(13日)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預計全港11萬個劏房,僅2-3%適合居住。資料圖片
他指按劏房的劣質情況定分,包括如存在消防隱患、廚廁共用、地方太細等,應盡快被處理。資料圖片
他亦認為可進行登記制。資料圖片
鄭泳舜有信心在當局立例後兩至三年可以取締到部分的劣質劏房。資料圖片
鄭泳舜有信心在當局立例後兩至三年可以取締到部分的劣質劏房。資料圖片
被問到當局會否有足夠人手進行監察,他舉例早年通過的劏房租管條例,至今只有約3萬多登記,數字屬於偏低,因為罰得少令部分業主要願配合,希望日後立新的法例時,刑罰要有相對性,執法方面更可由屋宇署或委託第三方機構處理。他強調取締劏房必須循序漸進地處理,不開始做登記等工作,就很難開展去處理。
他續稱在處理劏房問題上,都要考慮正居住劏房的居民會否無家可歸,但看到過去幾年政府在過渡性房屋及簡約公屋的供應,加上接下來會有穩定的公屋供應,認有「有個籃去放」,有信心在當局立例後兩至三年可以取締到部分的劣質劏房。
至於是否應提出起始租金,他明白這些年社會有很多討論,但這不是優先需要處理的部分,舉例在劏房租管條例出台後,這一、兩年的劏房租金屬於受控,目前應處理劏房質量的問題,如日後在新法例運作後,所有情況都穩定下來,社會認為租金需要檢視再作處理。
記者:郭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