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於屯門一間中學的26歲男教師涉於校內偷拍女學生裙底,原本被控3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案件今於屯門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申請修訂控罪,並再加控3項相同控罪,6罪全部涉及共5名女學生。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批准申請,並押後案件至10月15日再訊,以待被告徵詢法律意見。被告期間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被告陳裕德,經修訂及加控共6項控罪,頭4項指被告於今年1月22日、1月29日、1月某天、2月1日,在屯門某中學的102號課室,出於觀察或拍攝女童B、A、D及C的私密部位的意圖,為從事主的衣服下方拍攝其私密部位而操作手機,而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被告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以上行為,並不理會上述行為是否獲得事主同意。另2罪指被告同年1月22日及1月29日於同地,偷拍女童E及B的私密部位。

案件編號:TMCC271/2024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