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葵翠邨一名87歲老翁,昨(13日)下午約2時,收到懷疑騙徒假扮兒子來電,聲稱因事被拘捕,要求事主支付5萬元保釋金,事主不虞有詐,按指示向上門收款的騙徒支付款項。事主其後與家人聯絡,才發現受騙。豈料騙徒食髓知味,同日下午約4時再致電事主,企圖額外索取6萬元,受害人假裝應允及由家人報警求助。
葵涌分區特遣隊人員接報到場後部署埋伏行動,並於報案人葵翠邨住所內,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拘捕兩名均為14歲的本地少年。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跟進。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十七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年,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