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女子足球代表隊前助理教練黃子偉涉在2021年非禮女下屬及女友人,女下屬案審結後被裁定3項非禮罪脫,其後律政司再起訴他涉兩度非禮女友人。黃子偉質疑兩件事件來自同一次調查,若再告他兩度非禮女友人便涉及一罪兩審。他上月去信要求律政司撤控被拒,昨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律政司繼續控告他涉兩度非禮女友人的決定。

申請人為黃子偉,建議答辯人為律政司司長。黃子偉在申請書指,他被捕時被指控非禮女下屬X及女友人Y,他涉在2021年7月至9月在工廠大廈單位及車內3度非禮X,2021年1月至5月在工廠大廈單位及車內2度非禮Y,警察檔案編號相同。警方調查後控告他3度非禮X,他在2022年8月19日的錄影會面紀錄中,曾承認他掃過拍過X及Y的大腿,但審訊時被裁定其錄影會面紀錄不可接納為證據。

黃子偉認為其錄影會面紀錄已被裁定不可呈堂,他涉3度非禮X的案件已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而且Y在報案前曾與X討論事件,警方不應依賴X及Y的同一調查報告,在未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下,於今年5月再次拘捕及控告他兩度非禮Y。他指X及Y兩案是來自同一調查,他在X案已被裁定罪脫後,卻又被控Y案,質疑事件涉及一罪兩審,今年7月18日透過律師去信律政司,要求覆核他涉兩度非禮Y的檢控決定,律政司在7月24日回覆表示會繼續檢控,黃子偉遂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律政司決定。

翻查資料顯示,黃子偉涉在2021年非禮女下屬X,包括在辦公室攬頸貼面、在車內觸摸陰部和胸部等,裁判官彭亮廷今年3月指,X不能記起準確案發日期及地點等,又認為X與黃子偉的訊息對話用詞與指控格格不入,從訊息可見兩人截至2022年1月仍關係良好,故不能穩妥地接納X的證供,裁定黃子偉3項非禮罪罪脫。

案件編號:HCAL1337/2024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