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頭角分區前指揮官陸振中涉嫌3度殘廁內強逼女警口交案,今區院續審。女事主接受盤問時強調,案發晚有明確示意拒往殘廁,她並哭訴被告是警司「「佢嘅權力,你知唔知係幾咁大呀?」、「佢可以話係山寨王呀,我只係一個好微細、好微細嘅一粒塵咋」。辯方指事主在殘廁內可以咬緊牙關避開被告,她反指若當時有反抗的勇氣,便已報案,「唔使忍氣吞聲咁耐呀」。她在庭上情緒激動,至下午開庭時更嘔吐;暫委法官勞潔儀遂將案件押後明天續審。
X在盤問下稱有明示拒往殘廁
辯方大律師鄭明斌今續盤問女事主X,提到2022年6月23日凌晨、X在聯和墟街市熟食中心第3次遭被告陸振中(43歲)拍醒。X稱她當時揮手表示不想去廁所,又稱「我當刻唔識去處理,我又唔敢反抗,被告又咁大隻」、「如果我有能力嘅話,我已經揾左我男朋友嚟接我啦」。
CCTV片示被告說話 X即時反應站起聽吩咐
辯方續播放閉路電視片段,指X被拍醒後站立。X稱因為上級在說話,「我當刻即時反應就係企起身」,同場督察蔡文浩亦立即站立「睇下阿Sir有咩吩咐指示」。
X哭訴被告於沙頭角分區內權力大如「山寨王」
X重申自己有明確表達不願去廁所,並在庭上哭泣,稱被告是警司,「佢嘅權力,你知唔知係幾咁大呀?喺一個沙頭角分區裡面,佢可以話係山寨王呀,我只係一個好微細、好微細嘅一粒塵咋」、「我可以點呀?你不如教我?」、「我係一個女仔嚟㗎咋,雖然我係一個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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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被告用下體「夾硬挃」入她口中
辯方續問及,X第3次被帶入殘廁後發生甚麽事。X稱被告按着她的頭,令她的嘴「掂」到下體。辯方反問「會自動打開你個口?」X稱當時身體軟弱無力,「夾硬挃,其實會挃得到落去」、「強姦啲人都係夾硬令受害人陰部撕裂啦」。
「重複又重複做啲膽大包天嘅行為」
辯方又質疑X「可以咬實你棚牙㗎嘛」,如果咬緊牙關,被告下體便不會進入到X口腔內。X供稱「其實佢咁大隻,我會俾佢打死」,當時被告已經「攬實」她和用手「㩒實」她頭部「重複又重複做啲膽大包天嘅行為」。
稱與拍拖4年守身如玉
X又指如果她有反抗一名警司的勇氣,「我當日即刻已經報案啦,我唔使忍氣吞聲咁耐呀」、「我可以做咩呀?我孤立無援」;X稱「我同我男朋友一齊4年,我都守身如玉」,重申自己案發時「冇一刻係情願」。
案件編號:DCCC137/2023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