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上周五於荃灣進行「放蛇」打擊賣淫活動,拘捕包括一名52歲婦人,她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為不道德目的唆使他人」罪。辯方求情指被告要供養年邁的雙親及未完成學業的女兒而犯案,希望法庭考慮被告家庭負擔而輕判。何慧嫻裁判官稱被告並非初犯,短期監禁刑罰較適合,判處4星期監禁。
辯方求情指,被告要獨自供養在內地患有長期病的90歲父親、癱瘓的母親,以及負擔醫科女兒的學業,所以才會生出「搵快錢」的念頭,承諾以後會應徵老人院照顧員,希望法庭輕判。何慧嫻裁判官指被告已有兩次同類定罪紀錄,判處4星期監禁,不得緩刑。
案情指,警方上周五(9日)下午於荃灣進行「放蛇」打擊賣淫活動,被告接近警員並提出以200元肉金與其發生性行為,之後一同前往案發時的房間。在進入房間後,警方隨即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犯案,稱自己需要照顧90歲在內地病重的雙親,以及30歲正在內地讀醫科的女兒,迫於無奈下才通過賣淫賺錢。
52歲女被告謝岱影,報稱無業,被控於2024年8月9日,在新界荃灣河背街50-52號地外,向警員作出淫亂行為。
案件編號:WKCC3623/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