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男教師涉於7月在黃埔花園一間百貨公司偷取約500元食物,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今天(1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下令被告以1,500元簽保守行為12個月,控罪撤銷。

被告姚家隆報稱教師。控罪指被告於2024年7月23日,在黃埔花園青樺苑(第五期)地庫一層及地下「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一個窩夫、一包豬肉、一包意大利火腿、一支水、一包沙律、兩包牛扒,合共價值港幣507.3元,而上述物品為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的財產。

案件編號:KCCC2048/2024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