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成立的「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將於本月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消息指,為配合劏房登記制度,政府擬規定劏房業主須自費聘請專業人士,檢查單位是否符合最低標準,包括單位面積、淨高度、耐火結構等,才可登記繼續合法經營。若有不符合規定的地方,當局會提供約1年寬限期讓業主糾正。
工作組如期8月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
工作組報告將於月內提交予特首李家超,消息指,有關規管建議會留待特首10月公布新一份《施政報告》時才提出。房屋局回覆《星島頭條》查詢表示,工作組目前正積極就有序解決「劏房」問題撰寫建議方案,並會按計劃在今年8月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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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文廣:出租劏房本已獲利 自費聘專家也合理
立法會議員梁文廣認為,業主自費聘請專家檢查劏房單位是否安全,做法合理,因為業主透過分間單位出租獲利,本已是「收益高、賺多咗」,政府要求業主出資檢查也是應該,認為業主若選擇繼續營運,只要檢查後符合標準「就畀佢繼續賺」。 若有業主抱僥倖心態、不願花錢檢查,梁文廣認為可先以行政措施、期後再考慮執法、配以罰則。他又期望設寬限期,之後才嚴格執法。他稱引起市場混亂,並非立法本意。
至於一些僅靠一兩個分間單位收租維生的年長業主「唔係窮、但都唔有錢」, 要求他們花錢做改善工作是有困難,梁文廣建議可以正常或低息「貸款」形式,在無損政府財政下幫助業主平穩過渡、改善劏房環境。梁文廣亦期望工作組能於施政報告前公布工作組的建議內容,與議員及相關持分者交換意見,聽取社會上的聲音、在宣讀施政報告前先作優化。
房屋局回覆又指,「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自去年十月成立以來,在組長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和副組長房屋局局長何永賢的領導下,除了聽取不同持份者的意見外,相關政策局和部門在過去一段時間已就加強現時針對「劏房」安全事宜的執法行動、訂立「劏房」居住環境的最低標準、取締劣質「劏房」的方法等議題,作出多次內部討論並草擬相關方案。工作組委託的顧問公司已走訪全港不同類型的「劏房」收集相關數據,協助了解現存「劏房」及相關住戶的最新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