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歲運輸司機與已婚女友人久別重逢,獲邀上門到女方家中把酒談歡,涉趁女方爛醉如泥時抬入睡房強姦。男司機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於高等法院已完成6日審訊。6女1男陪審團今退庭商議7小時後,兩度只能達致4比3的裁決,表明即使繼續商討也不會改變立場,法官游德康感謝陪審團多日的參與,並下令解散陪審團,將為案件排期重審。
男被告黎冠雄被控在2021年10月5日,在香港強姦女子X。控方案情指,被告與X相識三十載,X結婚後兩人約20年沒有聯絡,直至2021年5月X在被告Facebook得知被告兒子大學畢業,X私訊傳送恭賀說話,兩人便交換電話號碼保持聯絡,多次約見食飯。
兩人案發當日在OPPA韓國燒肉店共餐,用餐完畢後X建議被告到訪其家繼續把酒談歡,兩人到X家後被告與X丈夫打招呼,但X丈夫因需工作而沒有參與酒局,並在晚上十時許離家上班。X的母親則因截肢而行動不便,期間一直留在睡房。
X中途醉酒前往廁所嘔吐,被告主動提出攙扶她回房,她本身拒絕,但被告已把她送回房間,她便蓋被準備入睡,但她其後張眼發現被告正與她性交中,她郁動身體表示抗拒,要求被告停止性行為,強調兩人只是朋友關係,隨後再次因醉意入眠。
X丈夫回家發現X只穿著短褲,內褲則在其身旁,X醒來後大哭並告知丈夫她遭被告強姦,丈夫遂報警處理。被告在翌日早上向X傳訊息指「對不起」,X沒有回覆亦自此沒有再聯絡被告。
案件編號:HCCC57/2023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