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懲教助理涉嫌於當值時聯同4名囚犯,以木棍捅入18歲男囚犯肛門,導致其肛裂和直腸破洞,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退休一級懲教助理涉沒有舉報事件,則被控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兩案今於觀塘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合併兩案及轉介區院審理,獲裁判官王證瑜批准,案件排期於9月12日在區域法院提訊。
退休懲教助理代表律師一度反對兩案合併,指其一方案件原只有兩名證人,合併後證人會增至36名,不必要地促使案件更複雜。控方回應指兩案涉共同證人,有助節省法庭時間。王官認為不會造成不公,下令合併案件。
被告包括譚力翀(33歲,報稱公務員)、李梓睿(19歲)、何力桓(20歲)、李宇軒(19歲)及林承蔚(20歲)。5人被控於2023年12月26日,在壁屋懲教所B座1樓B3-A活動室外樓梯,意圖使趙姓男子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該趙姓男子。譚另被控一項串謀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指他訛傳趙於案發當日的傷勢,是由於趙用筆劃傷自己肛門。
至於被指知情不報的被告郭紹輝(55歲)被控於2023年12月26日與2024年1月17日期間,身為懲教署一級懲教助理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失當行為,即未能執行作為部門主管的職責、及未能舉報譚力翀襲擊趙姓男子一事。
案件編號:KTCC127/2024、KTCC1274/2024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