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歲男警上月在葵涌警署疑被搜出可卡因及「藍精靈」,一度獲警方保釋,惟近日再涉管有「藍精靈」。他被控兩項管有危險藥物及一項管有第一部毒藥罪,今被押往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裁判官覃有方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9月6日再訊,以待索取兩份被告精神報告,被告須還柙小欖精神病院。

34歲被告方嘉偉、現已被停職,被控於今年7月16日在葵涌警署13樓,管有一張20元港幣折疊成小包內含可卡因的微量固體及2粒藥丸内含0.02克咪達唑侖;及管有第I部毒藥,即4粒含有佐匹克隆的藥片及1個煙彈內含1.8克含尼古丁的液體;及今年8月18日在東涌逸東邨雍逸樓外管有危險藥物,即咪達唑侖。

案件編號:STCC3335/2024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