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警區人員於本月22日晚上於銅鑼灣波斯富街一帶進行反扒竊行動,其間發現一名形跡可疑的女子,懷疑其在一商店内進行扒竊。人員隨即以「扒竊」拘捕該名61歲內地女子。
人員經深入調查及翻查大量閉路電視後,相信該名被捕女子涉嫌與7月至8月期間於區內發生的至少3宗扒竊案有關,失物主要為受害人的銀包、現金、身份證明文件及信用卡等,總值約12000元。行動中,人員起回部分失物及檢獲懷疑被捕人犯案時身穿的衣物。該名被捕女子現正被扣留調查。
案件交由灣仔警區刑事調查組第四隊跟進。警方行動仍在進行中,亦會繼續追查相關失物去向,以及調查是否有人涉嫌串謀「盜竊」或「處理贓物」等。
警方呼籲市民,「盜竊」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9條,「盜竊」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十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警方亦呼籲店鋪盡量將貴重的貨物擺放於當眼處,同時亦可安裝防盜設備,以免不法之徒有機可乘。
灣仔6旬內地婦涉兩月3宗扒竊案 食髓知味再犯即落網
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