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處於昨日(8月25日)聯同食物環境衞生署,於旺角道一帶聯合執法,共拘捕兩名懷疑非法勞工。兩人為21歲及35歲女外傭,被捕時於行人天橋上涉嫌非法擺賣,違反其逗留條件。
入境處強調,根據聘請外傭的標準僱傭合約,外傭只可為合約上訂明的僱主料理家務,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非合約列明家務工作,或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
入境事務處於昨日(8月25日)聯同食物環境衞生署,於旺角道一帶聯合執法,共拘捕兩名懷疑非法勞工。兩人為21歲及35歲女外傭,被捕時於行人天橋上涉嫌非法擺賣,違反其逗留條件。
入境處強調,根據聘請外傭的標準僱傭合約,外傭只可為合約上訂明的僱主料理家務,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非合約列明家務工作,或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