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入逾10萬元的43歲高端時裝公司副總裁,涉在男妓提出停止性關係後為求繼續「獨占」男妓,自製貼有男妓裸照的「唱衰」單張派發,訛稱已報警指控男妓強姦,並3度偷拍兩人的性交片段。副總裁今於高等法院承認刑事恐嚇及窺淫等6罪,特委法官陳政龍指被告為威迫事主繼續提供性服務,而訛稱自己曾報警指控事主強姦他,情緒勒索事主,又在沒有取得事主同意下拍攝兩人性交經過,考慮被告熱心公益及及早認罪,判囚2年9個月。

被告每周付$13000包享X提供3次獨家性服務

43歲男被告原約瑟承認1項以威脅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罪、1項刑事恐嚇罪、1項管有危險藥物罪、3項窺淫罪。承認案情指,男事主X在2016年透過同性交友軟件認識被告後互有好感並發生性關係,當X面對財政困難並希望進修時,被告每次性行為後會支付$1,500予X,3年間加碼至每次$2,500。被告在2021年建議每周與X進行3次性行為,其中兩次酒店開房性交數小時服務共$5,000,1次酒店過夜性行為服務$8,000,保證X每周收入達$13,000,另不定期給X「貼士」及禮物,條件是X不得與他人發生性行為。

X偽裝服從吸毒遭X投訴「沒有做足全套服務」

被告要求X與他見面時一同吸食冰毒,X起初服從但其後只是假裝已吸食,被告卻偷偷地為X驗尿發現冰毒含量低,投訴X收費性服務「沒有做足全套」。被告2021年10月與X爭執時,表示他數個月前報警指控X強行與他發生性行為,4度到警署錄口供,威脅X需繼續每周向他提供3次性服務。X隨後願意以$1.85萬與被告在酒店發生性行為,又主動提出結束兩人的性關係,卻遭被告怒斥。

被告拒結束關係又威脅製唱衰單張派通街

被告以匿名電話傳送相片予X,表明他會把上有X裸照、外貌、陽具、身份證的相片製作成單張,將會四處張貼,宣揚X是愛滋病毒帶菌者及騙子,透露X在18歲起當男妓及曾坐牢,支付$2000拜托朋友列印單張並在鬧市派發,又把X的裸照刊登上Instagram 。X曾在旺角某購物中心附近撿獲10張單張後報警求助,X為求被告刪除及不再發布其裸照或單張後,繼續願意為被告提供性服務。

被告曾訛稱報警指控X強姦

2021年11月24日晚,被告約X在酒店見面時被警方截停拘捕,被告指X本身已是一名男妓,他製作虛假文書假扮報警指控X強姦他,只是希望X不要報警。警方在酒店房間搜出冰毒、可卡因、搖頭丸及相關吸食工具,被告承認他以$3,000購入毒品自用。被告亦3度在酒店房間內偷錄他與X的性行為過程。

稱熱心公益及早認罪求輕判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曾向香港大學學生貿易研討會進行演講,熱心促進中國、香港與新加坡貿易來往,積極參與「惜食堂」長者派飯活動,定期作慈善捐款。被告現已還柙近33個月,計算被告認罪扣減刑期三分一,以及若被告在獄中表現良好可獲減刑三分一,已相當於被告已完成判處6年監禁的刑期,認為現時判囚2年9個月已足夠反映其刑責,讓被告可早日獲釋。陳官經考慮後按辯方建議,就6罪判囚2年9個月。

案件編號:HCCC111/2024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