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及吳智鴻團夥等人涉串謀在2019年12月8日遊行中設置炸彈案,陪審團退庭商議2天後仍未得出裁決,法官張慧玲晚上7時半開庭,將案押後至明早9時繼續商議。
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及許湛榮同被控一項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6男另被控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他們再被控一項串謀謀殺罪;李家田另被控一項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女被告劉佩凝則被控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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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HCCC164/2022、HCCC255/2023
法庭記者:蘇芷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