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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今日(30日)宣布,委任資深大律師譚耀豪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任命於2024年9月2日起生效。

譚耀豪在獲有關任命前是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因此他在加入司法機構後的6個月內,不會處理任何涉及政府的刑事審訊、上訴或民事案件。

有關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

資深大律師譚耀豪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資料圖片
資深大律師譚耀豪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資料圖片
譚耀豪在獲有關任命前是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資料圖片
譚耀豪在獲有關任命前是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資料圖片
譚耀豪獲有關任命前是副刑事檢控專員。資料圖片
譚耀豪獲有關任命前是副刑事檢控專員。資料圖片
譚耀豪加入司法機構後的6個月內,不會處理任何涉及政府的刑事審訊、上訴或民事案件。資料圖片
譚耀豪加入司法機構後的6個月內,不會處理任何涉及政府的刑事審訊、上訴或民事案件。資料圖片
譚耀豪1994年起加入前律政署為檢察官,於2012年擢升為副刑事檢控專員。
譚耀豪1994年起加入前律政署為檢察官,於2012年擢升為副刑事檢控專員。

譚耀豪1967年在香港出生,分別於1989年及1991年在澳洲蒙納士大學取得經濟學學士學位及法學士學位,其後於2021年在香港大學取得法學碩士(人權)學位。1991年在澳洲維多利亞省最高法院獲得大律師及事務律師資格,1992年及1993年分別在英格蘭及威爾斯和香港獲事務律師資格。2000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2015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

譚耀豪於1992年起私人執業,直至1994年加入前律政署為檢察官,1995年獲晉升為高級檢察官,2007晉升為副首席政府律師,2012年晉升為首席政府律師。2012年起出任副刑事檢控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