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上周五(8月30日)更新處理15歲以下缺課、輟學生的指引,不再列明兩個月要發出警告信、6個月要出入學令的時限,同時新增列出,倘學校發現學生或家庭有缺課以外的問題或需要,須按情况轉介社署、社會服務機構甚至報警。學界及立法會議員均認為更新指引後取消了時限是好事,可以及早介入有問題的個案。
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委員郭玲麗認為,更新指引後,「入學令」取消時限,彈性較大,學校可按需要而做。她指曾有個案家長在其子女14歲前都沒有要求其子女返學,她跟進後發現,該名就讀小五的小朋友,追蹤由幼稚園開始到小五,只上了40天上學,學生缺課原因包括,家長可能打麻雀或種種原因,沒有帶其上學,而這情況純是家長問題,教育局應該一早發出「入學令」。
應視情況不能僅向家長施壓
郭玲麗又提到,有個案純粹學生問題而缺課。她曾接觸一個案,指學生與學校有爭執,家長不懂處理而選擇站在學校的一方,令小朋友感到孤立無人支持,從此躲在家中逃避父母,不與他們見面及接觸。她認為在此情況下,當局不應向家長施壓,發出「入學令」。至於若取消了時限後,校方不能及時發現學生缺學的情況,她則不認同相關說法,因為學校一直有機制,如果學生連續多天沒有上學,學校便要上報,社工及前線教育會跟進。她以自己為例,曾試過每天打電話給缺課的學生,每天寫報告,及經常上門家訪。
她又稱,大部分缺課學生有徵兆,「唔會突然間話輟學,突然間唔返學」,大部分學生開始時會經常遲到,當中或涉及學校、師生及同學關係或出現問題,令他們不願返學,由遲到演變到半日缺課,或返一日缺課一日等,校方應該及早介入。
日前有報道指有初中學生缺課超過2年,但當局未有發出具法律效力的「入學令」。倘學校發現學生或家庭有缺課以外的問題或需要,須按情况轉介社署、社會服務機構甚至報警,局方制定清晰指引是好事,可以幫到及早介入有問題的個案。
鄧飛倡設跨部門工作小組 研究減少學生缺課
立法會議員鄧飛在同一節目上表示,「入學令」時限取消是好事。過往指引是學生連續兩個月不上學,當局會發警告信,連續6個月不上學,當局會發入學令。新指引沒有訂明時限,當局可在較以往更早的時間發警告信或入學令。至於倘學校發現學生或家庭有缺課以外的問題或需要,須按情况轉介社署、社會服務機構甚至報警,是強化了學校的責任。
入學令主要是處理家長阻止學生上學的個案,但有些個案可能是學生出現情緒或精神健康問題,家長亦無法處理。他認為應該成立跨部門機制,包括教育局、社署、學校及社福機構,成立工作小組,共同研究減少學生缺課,針對問題,對症下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