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灣仔有人上街示威反對《禁蒙面法》,後來演變成暴動,5名男女涉案被捕,經審訊後暴動罪脫但蒙面罪成,分別判監10周、入更生中心及社服令。律政司就5人暴動罪脫提出上訴得直,高院撤銷5人無罪裁決及發還原審法官處理。案件今於區域法院再訊,兩名被告擬申請重啟辯方案情,暫委法官高偉雄排期明年2月17日處理爭議;其餘3名被告則擬認罪,排期至明年3月10日正式答辯。
被告依次為17歲學生林顯誠、19歲學生李安翹、23歲學生蘇雅賢、24歲學生謝兆雄及28歲音樂工作者陳樂燊。5人於2021年底獲判暴動罪脫。
左起李安翹、蘇雅賢和謝兆雄打算認罪。資料圖片
控方反對兩被告重啟案情明年2月爭辯
辯方大律師林國輝今指,林顯誠擬申請重啟辯方案情;大律師馮振華亦確診陳樂燊有同樣申請;其餘3名被告則打算認罪。由於控方反對重啟案情,故高官排期明年處理相關法律爭議,高官亦指案件裁決至今約3年,對被告構成非常大的心理壓力,但尊重大律師的工作安排,重申應盡快處理案件。
高官排期明年2月17日處理法律爭議,如果辯方申請獲批,將於3月10日重啟辯方案情,其餘3名被告當日亦會答辯,預留共3天審期處理求情及陳詞等。
案件編號:DCCC1017/2020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