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今日(5日)宣佈,譴責強積金主事中介人的負責人楊啟德,以及命令楊啟德由今日至2027年3月4日的30個月期間,喪失強積金主事中介人的負責人資格。
局方表示,楊啟德是強積金主事中介人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的前負責人員,局方早前因主事中介人所推行的一個轉介項目,沒有遵從有關提供優待及內部管控的規定,對其作出懲處。局方並因此對楊啟德亦採取紀律制裁行動。
積金局今日(5日)宣佈,譴責強積金主事中介人的負責人楊啟德,以及命令楊啟德由今日至2027年3月4日的30個月期間,喪失強積金主事中介人的負責人資格。
局方表示,楊啟德是強積金主事中介人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的前負責人員,局方早前因主事中介人所推行的一個轉介項目,沒有遵從有關提供優待及內部管控的規定,對其作出懲處。局方並因此對楊啟德亦採取紀律制裁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