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專業操守備受社會重視,惟近日傳出西貢區一間中學發生男教師涉嫌性侵犯女學生的事件。女事主稱事發時與該名男教師去到他的家中,其後遭對方性侵,事主當時年滿16歲。教育局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涉事學校已通報教育局並提交報告,教育局正跟進有關事件,若發現有教師違反專業操守的情況,定會嚴正追究。有資深教師認為,師生相處應「合乎情,止乎禮」,教師不能運用個人形象和權力令學生仰慕自己,學生如遭性侵犯亦應即時求助。

記者盧嘉潁

近日網上流傳一則帖文,一名女學生報稱在2022年12月參與學校的升中資訊日後,與該校一名年過30歲的男教師聊天,言談間教師關心她的狀況,她形容「好似可以彌補細個失去父親的心結」,並乘對方座駕離開學校,一同午膳。

網上控訴遭觸摸私處及親吻

其後,該學生提出到男教師家中休息,男教師先拒絕後再答允,抵達後學生提出獨自到床上午睡,惟教師叫醒她後觸摸其私處及親吻。該名女學生表示,當時因不懂得如何反抗和感到害怕,而默許對方的行為,未有明確拒絕,男教師亦多次提醒她不能公開事件,「如果唔係,我下年就不在這裏教了。」她稱,事發後曾向警方求助,「好記得當時警方同我講告唔入呢位老師嗰陣,我個心即刻好沉重。」直至現時,她表示仍感到痛苦,更透露輕生的念頭。

涉事中學位於將軍澳,本報日前就事件致電及以電郵向學校查詢,包括校方對涉事教師有何處分等,至昨晚截稿前仍未獲校方回覆。本報亦就事件向警方查詢,正候回覆。

教育局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涉事學校已通報教育局並提交報告,正跟進有關事件,若發現有教師違反專業操守的情況,定會嚴正追究。教育局重申,十分重視教師專業操守,嚴重的個案會考慮取消其教師資格,不得在學校任教。

根據教育局發出的《教師專業操守指引》,教師不應與學生約會或單獨處於隱蔽的地方;不應與學生有任何超越師生關係的交往;也不應對學生作出涉及性騷擾的行為,以及不論是否在學生的同意下,與學生進行任何涉及性的活動或性接觸。社會福利署《保護兒童免受虐待-多專業合作程序指引》亦訂明,虐兒泛指對18歲以下人士作出損害他們身心健康的行為,而性侵犯是虐兒的類別之一,在性侵犯事件中,侵犯者亦包括與被侵犯者之間有權力差異的人。

教界:如遭性侵犯應勇敢求助

教育工作者工會創會主席黃建豪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倘事件屬實,「該教師不適合做教師,亦有失教師應要持守的底線。」他形容涉事教師的行為輕率和魯莽,有失教師的專業操守。他指教師不能運用個人形象和權力令學生仰慕自己,雙方相處應「合乎情,止乎禮」,對話時用字不能過分親暱,課後補課亦宜在校內有閉路電視的地方、小食部等進行,「保障學生亦保障自己」,同時避免過分照顧個別學生。

黃建豪認為,學生如遭性侵犯應勇敢地即時尋求協助,學校一般會與校董會協商,要求涉事教師即時停職,並通報教育局和展開調查,如發現事件屬實,會即時解僱涉事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