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商務部、國家衛健委和國家藥監局發表醫療領域開展擴大開放試點工作通知,以引進外資促進醫療相關領域高品質發展,更好滿足人民醫療健康需求,計劃允許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蘇州、福州、廣州、深圳和海南全島,設立外商獨資醫院,但中醫類除外,亦不含併購公立醫院,具體條件、要求和程序等將另行通知。

自貿區准投資人體幹細胞等

通知又指,在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和海南自由貿易港,允許外商投資企業從事人體幹細胞、基因診斷與治療技術開放和技術應用,所有經註冊上市和批准生產的產品,可在全國範圍使用。

擬進行試辦的外商投資業者應遵守中國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等規定,符合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藥品臨床試驗(含國際多中心臨床試驗)、藥品註冊上市、藥品生產、倫理審查等規定要求,並履行相關管理程序。

此外,通知要求試點地區有關主管部門加大政策宣傳力度,主動對接有意願的外商投資企業並加強服務,同時要加強部門間會商,並依法監督管理試點企業,及時識別、有效防範風險,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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