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電子煙方式吸食的新興毒品「太空油」自去年開始湧現後,警方於今年上半年錄得的相關案件宗數及被捕人數均有大幅上升趨勢,《星島》記者放蛇追查發現,有賣家公然於社交媒體販賣「太空油」,當中包括不同水果味道,容易吸引年輕人吸食,更有人聲稱是「自己貨」,懷疑設立製毒工場自產自銷。有協助戒毒機構負責人指出,「太空油」透過煙霧進入人體,能快速「上頭」產生短暫快感,更容易產生心理依賴和上癮反應,加上以電子煙方式吸食的隱藏性高,便於攜帶與友人分享,更恐怖是煙油成份並非統一,當中除了含有可產生幻覺的依批米酯,亦往往混合了可卡因、冰毒、大麻油等不同毒品,吸食後效果不一,猶如「抽盲盒」,危害性極大,年輕人切勿嘗試吸食。
警方數字顯示,去年涉及依托咪酯(俗稱「太空油」)的案件宗數及被捕人數分別為7宗及9人,今年1月至6月則錄得26宗及42人。換言之,今年上半年已比去年全年分別上升2.17倍及3.67倍。《星島》記者早前在社交平台瀏覽,亦發現多人聲稱有售「太空油」煙彈,有貼文稱大量批發、全港24小時送貨,另一貼文在個人簡介寫上「太空油皇」的字眼,更稱可提供「令你樂而忘返既(嘅)體驗」,並留下聯絡方式,可見要取得「太空油」的渠道並不困難。
記者以顧客身份成功與一名賣家聯絡,對方首先詢問「邊區」,其後發出價目表,送貨上門價格分別為1盒450元、2盒800元及3盒1100元,自取則便宜100元,又指煙油有芒果、荔枝和士多啤梨口味可供選擇。
賣家續指,可於深水埗自行取貨,更稱「可以即場試」;記者假裝擔心煙彈的質素,要求拍攝貨品,獲回覆「放心」,不久對方傳來一張放有3個疑似「太空油」煙彈的相片,並留言稱:「建議第一次自取可以試吓先;回頭客熟客可以平」。記者查問「太空油」的來源及是否自製,對方回覆「自己貨」,暗示自設製毒工場。
對方似乎急於出售,除了多番確認交收時間,更直接以WhatsApp致電記者,指可以即時交收,記者推搪後,對方仍死纏爛打,懷疑經濟拮据所致。
東華三院越峰成長中心為吸毒者及其家屬提供戒毒輔導,去年下旬亦開始關注「太空油」的情況。東華三院越峰成長中心署理副主任、認可戒癮輔導員李慧琪表示,「太空油」以電子煙作為載體,相較其他毒品,其吸食方式簡便,且易於攜帶及隱藏,加上難被識別,即使執法人員見到,亦較難即時採取行動,「電子煙可能喺酒吧、Party Room(派對房間)飲嘢嘅時候已經可以『我一啖,你一啖』咁分享。」
李慧琪亦指,求助個案中曾使用「太空油」的數字有上升趨勢,而過去進行外展接觸年輕人時,也有人說部分友人接觸過「太空油」,「佢地喺聚會中分享,純粹話『整啖啦』,跟住就試左。」她補充,接觸過年齡最小的個案只有14歲,同樣經朋友而嘗試「太空油」。
東華三院越峰成長中心主任、資深戒癮輔導員陳潔華指出,「太空油」混合了不同物質,類似「抽盲盒」,對一些吸食者具吸引力,滿足到好奇心,「因為成份及份量每次都唔同,吸食完嘅都反應都唔太一樣,甚至會有吸食者享受『抽盲盒』嘅感覺,即今次出現咁嘅反應,下次會係另一種反應嘅期待。」
陳潔華坦承對吸食「太空油」的上升趨勢感到擔心,相信除了是基於好奇心及朋輩影響,大眾對該毒品的危機感和警覺性不足亦有關係,加上「太空油」容易購買,只需在網上輸入關鍵字便可找到相關的群組及賣家,從而導致日趨普遍。
現年18歲的阿明(化名)現時正接受東華三院越峰成長中心的輔導服務。中心社工透露,他於就讀初中時已開始「出嚟玩」,為了不被欺負而與不少比他年長的人結交,久而久之認識了一些有背景人士,其後開始接觸各類型毒品,當中除了俗稱「白粉」的海洛英,幾乎都曾有接觸。
及至去年「太空油」開始興起,阿明亦經朋友介紹而初次嘗試,當時朋友將外觀與一般電子煙無異的「太空油」遞予他,他吸食後發現與平日接觸的電子煙不同,其後便開始主力吸食「太空油」,更曾連續吸食數個月,平均每日使用一至兩粒煙彈。
社工補充,阿明過去因吸食毒品而欠債,而「太空油」成本較為便宜,亦同樣可令他取得吸毒感覺,是導致他轉為濫用「太空油」的原因之一,後來他因身體出現炎症而入院,經醫生檢查發現其內分泌激素出現問題,皮質醇無法分泌。
身體出現問題後,阿明開始思考將來,決心作出改變,與家人傾談後便一同到中心尋求協助,在社工的協助下,現時他已停用毒品約3個月,亦逐漸重拾社會,建立健康生活。
據悉,「太空油」的主要成份依托咪酯能產生麻醉作用,濫用會造成意識和行為無法自主控制,身體會出現不自主的肌肉抽搐,主要集中於眼睛和手腳,甚至產生幻覺、脾氣暴躁等症狀,對腦部神經造成損害;其他成份如冰毒、可卡因等亦有嚴重危害,混合起來吸食的危害更難以預計,加上透過煙霧吸食的特性是毒品粒子細小、吸收速度快,能快速產生快感,因此又稱「上頭煙」,亦容易有心理依賴和上癮反應。
警方表示,依托咪酯為香港法例第 138A 章 《藥劑業及毒藥規例》第一部附表一及附表三管制的物質。該類藥物常使用於涉及麻醉的醫療程序當中。「非法售賣或管有第一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針對打擊非法販運受管制物質,警方會採取積極措施,透過情報行動和加強與其他執法機構合作,堵截有關物質流入香港,並調查和充公有關得益。
保安局發言人指出,「太空油」亦可能含有受《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管制的毒品(例如大麻、氯胺酮(「K仔」)和安非他命(「冰毒」))。因此,吸食「太空油」極有可能如同吸毒。
濫用「太空油」/依托咪酯可導致成癮,會引起噁心、失去知覺、喪失記憶、情緒變化和癲癇,其成癮性可以大於煙草,當中所含有的其他雜質也會危害健康。如「太空油」含有大麻、「K仔」和「冰毒」等毒品,吸食者的身心更會受到這些毒害影響,嚴重甚至可以致命。
執法部門會加強各種巡查,採取情報主導的執法行動,繼續全力打擊涉及「太空油」的罪行。保安局禁毒處已向學校教職員、社工作出呼籲,家長亦需保持警覺和觀察子女是否有吸毒跡象,並適時轉介懷疑吸毒的年輕人接受適當的輔導和治療。如有毒品問題或需要專業協助,市民可致電熱線186 186,或通過即時通訊應用程式WhatsApp和微信(98186 186)向社工尋求輔導或轉介治療服務。
記者 麥鍵瀧 李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