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港鐵站2019年發生「7.21」事件,有「白衣人」疑於站內持木棍和藤條襲擊黑衣人士。43歲男商人涉案否認暴動及串謀傷人共兩罪,案件第二天審訊,控方今讀出經修訂的開案陳詞,指警員使用150小時觀看涉案片段,識別出被告是從英龍圍方向走出後加入白衣人群體,被告手持藤條與其他白衣人聚集於地鐵站出口,白衣人一方襲擊約30名黑衣者。
白衣人凌晨時份持木棍和藤條聚集
被告鄧嘉民,由大律師David Boyton代表。被告否認於2019年7月22日在元朗朗和路及港鐵元朗站一帶,連同鄧懷琛、吳偉南及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及意圖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們。
控方開案陳詞指,案發當日約零時,約20名白衣人在英龍圍及元朗港鐵站外聚集,大部分人身穿白衣,他們手持木棍和藤條,當時亦有約40名黑衣人士和記者在場。
證人見白衣人手持武器大叫
當值救護員(證人A)於21日晚上11時在現場看到一名男子被一群白衣男子包圍,他們拒絕讓證人協助該男子。證人前往元朗站J出口,眼見一名白衣男子躺地,右手握著三呎長的硬物,A與同事向該男子及另外數名傷者提供援助。
同日約2245時,一名律師(證人B)前往元朗站途中,看到約10名白衣人手持武器、大喊大叫,他在站內看到一些救護人員守著一個房間。 大約15分鐘後警察到達,他們把房裏的人帶到一樓接受治療,但有人對警員大叫,警員被逼離開,證人看到白衣人由地面衝向J出口,有人擲雜物,雙方互相叫喊。
黑衣人與白衣人發生肢體衝突
約淩晨3點到5點,有更多的白衣人加入,白衣人與黑衣人發生了爭執,雙方均不少於40人,期間,一些白衣人辱罵黑衣人,並發生了肢體衝突。
警員觀看了150小時的閉路電視錄影等,認出被告是從英龍圍方向走出,並加入到白衣人當中,他身穿白色「Levis」上衣、黑色長褲、黑色鞋及攜黑色肩包,被告當時沒有遮掩面容。
鄧嘉民被拍到向黑衣人擲燈及追趕
約凌晨12時5分至7分,現場衝突升温,被告被拍到拾起地盤燈扔向黑衣人一方,部分黑衣人士跑向港鐵站,被告與其他白衣人追趕至J出口,被告再拾起一枝木棍及投向黑衣人群,他當時亦手持一枝藤條,與其他白衣人在J出口聚集,被告與白衣人襲擊附近約30名黑衣人,然後約12時16分離去,
2021年9月26日晚上,警方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DCCC6/2022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