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女子因視力模糊求醫,發現有腦瘤後在聖德肋撒醫院接受手術,不料術後中風,其後一直昏迷,兩年後因支氣管肺炎過世。死因研訊踏入第7天,今(11日)作結案陳詞,家屬代表大律師指本案應關注如何在具挑戰性的手術中控制風險;涉案醫院和醫生代表稱,手術期間發現腫瘤已侵蝕血管壁,以致突然出血,另醫生在本案中考慮病人最大利益,望死因庭裁定死者死於自然或不幸。明(12日)裁決。

女死者為62歲陳偉瓊,2018年11月1日在聖德肋撒醫院接受腦部手術,2020年12月23日於東華三院馮堯敬醫院離世。本案不設陪審團,由死因裁判官林希維審理,由簡錦輝律師代表聖德肋撒醫院及涉案醫生馮正輝,醫管局同樣為利害關係方,死者家屬則聘請林敏純大律師作代表。

林敏純大狀採納他呈交予法庭的書面陳詞,並作補充指根據專家證供,手術本來有一定風險,而本案更屬挑戰性手術,林大狀表示問題是如何控制風險,而此類手術可利用超聲波減低風險,以防止類似事件於未來再次發生。根據昨日庭上專家證供,超聲波已被使用約30年,近10多年更改進為更細小、更精準,在切除腫瘤過程中,有超聲波儀器可以對血管等部位進行實時定位。

院方代表指應考慮致死原因

隨後由簡律師陳詞,他先向死者致以哀悼,他表示死者的腫瘤包圍視神經,影響視力,因此馮正輝醫生建議進行手術,專家證供亦同意做手術的決定。馮醫生指手術期間發現腫瘤已侵蝕血管壁,突然出血,情況難以修復,而死者術後四肢仍可以郁動,時至11月3日,死者中風,分別在3日和6日由馮醫生和另一醫生再做手術減低顱內壓,專家同意控制顱內壓是合乎標準。有關超聲波,簡律師稱不會每次都使用「bk5000」(超聲波儀器),專家確認超聲波導航仍然是較新的技術。

簡律師續指,兩名醫生都是考慮病人最大利益,專家提到直接死因為支氣管肺炎,由於手術後的腦膜炎所導致,但簡律師認為要考慮是甚麼情況導致死因,而非誰人出錯,法庭要考慮手術時腫瘤侵蝕血管壁,其後腦膜炎是自然產生,建議死因裁判官考慮死於自然或死於不幸。

醫管局代表表示,死者過身前被發現額上有紅印,專家指與保持空氣流通的機器(IQAir) 管道形狀符合,但無法肯定,另該紅印是出於受到壓力而非撞擊,根據驗屍報告,紅印並非致命傷,死者因被施行複雜手術而造成腦梗塞,所有後來產生的併發症都因昏迷、長期卧床所致,因此建議死因裁判官考慮死於不幸。

案件編號:CCDI-1/2021
法庭記者:蘇芷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