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集團前年假冒PayMe職員致電138名受害人,以驗證帳戶身份為由,套取對方戶口的驗證碼及交易密碼等,轉帳款項到傀儡戶口,涉款逾150萬元,12人涉案被控。當中10人承認共13項洗黑錢或串謀洗黑錢、及1項串謀詐騙罪,區院法官練錦鴻今判處其中9人監禁24至56個月;當中22歲女主腦則還押至明年9月29日判刑,以待她於兩名不認罪被告的審訊中作供。

官指涉多名騙徒及事主案情極重

9名判刑被告為21歲余嘉龍、19歲蘇駿傑、27歲楊夏威、22歲錢慧婷、21歲蘇俊元、22歲李富誠、21歲盧嘉謙、26歲吳思鳴及22歲羅錦荣。余嘉龍、蘇駿傑及李富誠,早前與女主腦、22歲羅刋豫承認1項串謀詐騙罪;各人再分別承認1項至5項洗黑錢罪。

練官判刑指,本案是一宗有計劃的犯罪行動,涉及多名騙徒和138名事主,涉款共逾150萬元,犯案時間長達5個月之久,雖然騙徒沒有向事主訛稱是其親人,不涉及感情勒索,亦沒有證據顯示涉國際因素,但考慮到犯案次數、犯案時間和事主之多,案件仍屬極重。

案件牽連銀行系統 影響香港競爭力

練官續指,被告利用生成電話號碼致電及騙取事主信任,雖然不涉感情勒索,但被告詐騙手法必然會令巿民對網上交易失去信任,銀行亦因此須加強保安系統,而營運成本增加,巿民亦須承擔額外成本,因事件受害的不限於事主,而是整個銀行系統運作效率,最終香港在國際間的競爭能力會受影響。

根據案情,事件中共有138名事主受騙,惟練官指出羅刋豫承認曾向蘇俊元購買5萬人的個人資料,故案件實際規模可能更大。控方就4項串謀控罪及4項洗黑錢罪循《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申請加刑,練官接納涉及傀儡戶口的詐騙案件日益猖獗,對社會遺禍極大及造成損害,為反映法庭對此不齒及收阻嚇之用,故批准加刑申請。

練官最終判處余嘉龍監禁46個月、蘇駿傑監禁35個月、楊夏威監禁34個月、錢慧婷監禁31個月、蘇俊元監禁56個月、李富誠監禁52個月、盧嘉謙監禁40個月、吳思鳴監禁40個月及羅錦荣監禁24個月。

案件編號:DCCC 485/2023、DCCC 175/2024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