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靜安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一宗銷售假冒知名品牌月餅的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涉案的孫某某2021年對外銷售仿冒「美心」、「廣州酒家」等多個品牌的月餅,銷售金額達15萬餘元(人民幣,下同)。孫某某被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刑1年,並處罰金7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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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有男子售賣價值15萬元的假美心月餅被判囚1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8月,孫某某及其同夥在未取得注冊商標的情況下,從他人處購買了假冒「美心」、「廣州酒家」等知名品牌的月餅,採購了防偽標碼貼於「假月餅」的外包裝上,以每盒70元至110元不等的價格對外銷售。
2021年8月至9月期間,銷售金額總計達15萬餘元。
2021年9月,上海公安從孫某某的倉庫內查獲標有相關品牌注冊商標的月餅、包裝盒、包裝袋等物品。經鑑定,均是假冒注冊商標商品,價值1841元。法院認為,被告人孫某某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可以依法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