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示威者2019年11月佔據理工大學並與警方發生衝突、被警方圍堵,213名被捕人士其後陸續遭落案起訴暴動罪,經分批審訊後,法庭最終將200人定罪。警方今於最後一批定罪被告判刑後為案件作總結,指案中定罪人數屬香港史無前例,判刑亦反映案件嚴重性。
東九龍總區刑事部警司黃奕隆在法院外表示,17宗審訊歷時1年8個月,案件史無前例,涉案被告人數、案件規模及複雜程度對警方構成很大挑戰,警方在案中傳召的證人達500多人次,呈遞逾5000件證物,審訊過程非常漫長和複雜,他感謝廣大市民對警方長期的支持和鼓勵、律政司寶貴的法律意見、以及警方案件主管及團隊「喺面對一波又一波嘅挑戰期間,保持專業嘅精神、堅毅嘅鬥志,去完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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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九龍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潘崇禮表示,警方拘捕213名被告當中,200名被告被裁定暴動罪成,11名被告被判入教導所,189名被告判29至64個月監禁。判刑反映案件嚴重性,過去有法庭判詞形容本案暴動規模是「香港有史以來其中一場最嚴重同最暴力嘅暴動」,亦形容「示威者猶如一支熟練嘅軍隊」,為保障公眾利益及執法人員安全,維護社會秩序,法庭須判處阻嚇性刑罰,對犯案者迎頭捧喝、防止事件重演,否則社會需要付上沉重代價。
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