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稱任職教官的31歲男子擔心女友與男同事之間的關係,竟出手毆打男同事,早前承認一項襲擊傷人罪,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辯方求情指被告深感後悔,望獲輕判。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考慮被告有良好背景及穩定工作,遂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31歲男被告伍德健,報稱教官,被控於2024年2月29日,在黃大仙中心南館地下近609號舖金記冰室襲擊許鉻唁,因而對許鉻唁造成身體傷害。辯方求情指被告深感後悔,過往的背景良好,有穩定的工作及家人的支持,希望法庭考慮輕判。
案情指,被告與事主許鉻唁並不相識,被告女友與許則是同事關係。今年2月29日上午約10:15,許無意問聽到被告與女友的對話,得知被告擔心女友與許的關係。25分鐘後,被告出現在案發地點與許對峙,雙方爆發激烈爭執,被告將許踢到角落,並多次拳擊許的頭部之後逃去。
警方接報調查,許被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治療,身體多處受傷,包括頭皮、左手無名指有觸痛,額頭、鼻及左手無名指瘀傷,嘴唇擦傷,左手無名指中節骨骨折。被告於3月2日晚自首,警誡下稱一時衝動犯案。
案件編號:KCCC1355/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