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歲土地註冊處女助理文書主任涉今年4月在鰂魚涌一間百貨公司內偷取16款食物及日用品,被控一項盜竊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時否認控罪,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安排案件於10月25日審訊,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控方指,會傳召一名證人,而控辯雙方不爭議閉路電視影片內容。

被告吳翠君(43歲)報稱土地註冊處助理文書主任,被控於2024年4月12日,在鰂魚涌康山道2號康怡廣場(南)地下永旺百貨偷竊一包烏冬、5包即食湯料包、一包濕紙巾、一樽檸檬茶、一樽忌廉梳打、一樽提子味汽水、2樽滴露消毒藥水、2樽西柚汁、一樽雜果汁、2樽橙汁、一樽蘋果芒果汁、2樽蘋果汁、1樽柑橘汁、一樽菠蘿汁、2樽提子汁、6盒雪糕,而上述物品為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的財產。

案件編號:ESCC2435/2024  
法庭記者:房伊媚